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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來常在報章媒體上看到桃園機場的新聞,不管是航站內管線生鏽漏水事件、工安意外、X光檢查機火警事件、空橋斷裂、行李失竊、地勤車撞飛機造成班機延誤…等。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1月28日審查桃園機場預算解涷案,都提出嚴厲批評,認為桃園機場管理出了問題,立委也提出若無法排除大家對桃園機場的疑慮,預算案不可能解凍,更有立委不惜提議將凍結明年桃機二分之一的預算案。筆者認為桃園機場所造成的社會觀感不良是其來有自,由一些小事長期累積下來,所導致的負面印象。


 


筆者在此善意的提出桃園機場公司經營層懈怠與目無法紀的事實~以一個餐飲營業地點的決定為例來說明,如果機場公司是民營企業,那就更沒有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。這是千真萬確發生在筆者身上的事,但看在政府高官眼裡,也許就如雞毛蒜皮之事,不值得一提,但筆者還是用小民的觀感,在此提出請教諸位先進賢達。


 


機場是國家的門面、國際往來的櫥窗,「現代化、國際化、服務至上、舒適安全」是全世界經營機場成功的不二法門。筆者要說的事件牽涉到經營者的懈怠、罔顧旅客的方便與資源有效的運用,更甚商業倫理的喪失殆盡。筆者所經營的餐廳於2005年得標,進入桃園機場3個經營據點加一個廚房,當時執政黨有感於機場餐飲攸關國家門面,實有提升服務水準之必要性,也是需提供餐廳級的餐點品項及服務品質,是更新面貌的關鍵時刻,因此餐廳的規劃設計及營運模式,有別於攤位式的經營,因此筆者有機會進入此三個區塊的餐飲經營(C4登機門側、C9登機門側及四樓貴賓室旁),合約到期日為今年9月30日,後依航站要求延2個月至11月30日,直到昨日停止營業。在本文見報時,這三個餐廳都已清空,不再提供任何餐飲服務。


 


這三家餐廳投資都是千萬元以上,服務無數客人,幾乎都受讚美喜愛,甚至沒有批評客訴。如今都已拆除成空,不知往後這些賣場的命運如何?因為到現在機場公司都還沒有明確的業務計劃,不知道要延宕到什麼時候才能恢復營業。這樣一個案例,如果不是民航公司,而是以前的公務機關,應該在五個月以前就開始著手新的標案,對這三個不同的標的物,確定未來的服務型態、餐設種類,進行招標工作。依時間來算,原合約到9月底結束,最晚10月中或到11月,餐廳也要重新開張,而現在11/30拆除完成,12月中就可以開始重新服務旅客,可是這些事情都沒有發生,只有業務單位來告知拆除,從商場倫理來看,作為機場公司的業主真是無情之至。如果航站公司已不是公務機關,而是依照商場倫理,業主(機場)與承包商(進駐業者)先就續約或不續約進行商談,如果續約,雙方就談定業務條件,餐廳經營就不中斷,幾千萬的資產就不浪費,數十名員工也就不失業;如果談判續約不成功,業主早就有責任要物色新的承包商進來經營,對於新的承包商選擇的條件,理應總經理提出最適當的建議案,送呈董事會批准,當以不延宕這些區塊餐飲的服務,避免造成服務旅客的不方便為準則。可是至今我們也沒有看到依法對新的承包商招標,也沒有在機場官網上看到任何招商的訊息,是不是又要一次的違法(前一次的招標涉嫌觸法事件尚未了結),或者是不依商場的規則及企業的權責區分,而進行黑箱作業。


 


以上的陳述皆屬事實,個人願負全部的法律責任,有個不能理解的是:這樣的行為舉止背後的成因或者是動機,我們不敢做不當的聯想,但是沒有效率的經營和浪費資源,造成廠商的損失與旅客的不便,無庸置疑是赤裸裸的荒唐過錯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  航站公司董事長居高位、日理萬機,對這樣的事情可能並無所知,可能也認為是小事一樁,但是看在小民的眼裡,卻是經營者的鬆懈怠惰、毫無法紀、心中沒有旅客和罔顧承包商權益、浪費社會資源。以上所陳述只是一個案例,整個機場業務龐大,牽涉多面,是否如所陳述看在小民眼裡不可認同的事件,一再而三發生,長久累積所造成的社會觀感不良。



 


我們代表小民發出呼籲的心聲,希望對航站經營有斷然的改善措施,能早日得到立法院對預算的支持,和重拾廣大小民全新的認同,這是當局的福祉,也是人民的有感幸福。至於該為當責的,就以餐飲為案例,應該可以比照香港機場的政策及作法,如物色知名的香港餐廳進駐,供應有國際旅客可以享受的美食佳餚,也有普羅大眾對快速簡單需求的連鎖餐廳,當然更要有舒適明亮、能鼓舞員工士氣的員工餐廳,更要記得馬總統重視且再三呼籲要以台灣小吃為主的餐廳,而不是作為美式餐廳標榜的場所。
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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